河南省超声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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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学应知应会(专业部分)——8.超声图像存档
作者:河南省超声医学质控中心  时间:2024-11-07  浏览: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一、超声影像资料内容

1.超声检查的所有图像 ,包括DICOM格式的图像、JPG或AVI等工作电脑可读格式的 图像 ,所有超声影像检查在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 电子申请单中的全部信息。

2.超声检查的所有图文报告。

3.部分特殊检查的手工登记单或电脑打印的记录材料。

二、超声影像资料时限

1.影像资料的存储 ,保证3年以内的图像可在线查询。

2.保证3年以上的图像离线存储。

三、存储方式

1.PACS保存

各项检查形成图像后 , 自动传输到PACS,要求能在线调阅查询近3年的超声影像资 料。

2.光盘保存

通过CD、VCD光盘刻录医学影像图像 ,作为一级备份 ,并对光盘编号做好记录。

3.移动硬盘保存


 

 

从PACS中复制医学影像图像 ,作为二级备份。

4.超声影像设备保存

根据超声影像设备的存储空间不同 ,保存数天或数月时间。

5.超声图文报告

1) 图文和胶片报告交给患者保管 , 以方便到异地会诊 ,本科室不再保存。

2) 电子报告以PDF格式在PACS和医院信息系统(HIS) 的数据库中长期保存。

四、超声影像资料的修改和删除

1.超声影像检查电子申请单

除获得授权的管理员外 , 只有申请医生本人可以修改。

2.PACS中的超声图像和超声影像报告

只有出具报告的医师本人、管理员或科室主任有权限修改和删除。

3.超声影像设备中的图像

任何操作人员都能够删除或做部分信息修改 ,但在删除图像前一定要确认所要删除的 图像已经传输到PACS或超声影像工作站保存之后才能执行。

4.存储在光盘中的图像

存储在光盘中的图像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

5.存储在移动硬盘中的图像

存储在移动硬盘中的图像可以被修改、删除 ,要注意由专人保管。

五、超声影像资料的查阅和复制

1.原则

超声影像资料原则上不对外拷贝 ,不论复制图像还是复制图文报告 ,都要按照本科室 制定的相关影像报告管理制度执行。

2.超声影像资料查阅和复制

(1)超声医学科内部人员

如需拷贝影像资料(用于会诊、科研) ,3年内的影像资料可直接在PACS或影像工作 站查阅 ,如要查阅3年以上的资料 ,应请主任批准后从光盘或移动硬盘查找。

(2)超声医学科外部人员

如需拷贝影像资料(用于会诊、科研) ,应获得超声科主任批准后由科室相关资料保 存人员负责协助从PACS、超声影像工作站、光盘或移动硬盘查找。

3. 图像资料保存人员有保护患者权益和科室临床影像资料学术版权的责任;被批准使


 

 

用影像资料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 ,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六、超声影像资料的储藏场地

1.在线影像资料

主要存储介质是PACS和影像工作站的服务器 , 由医院信息管理处集中管理 ,保证服 务器工作环境。

2.离线影像资料

主要存储介质是光盘和移动硬盘 ,要妥善保管在湿度和温度适宜的房间 ,保证资料的 完整性和长久性 ,不得遗失、破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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