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超声质控中心应知应会的核心制度,主要基于医疗质量管理的一般要求以及超声科的特定需求。以下是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的河南省超声质控中心核心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科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本科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换值班岗位。
值班人员必须在职在位,严禁擅离职守,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工作,将当日主要医疗、设备运转、科室安全等事项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配备齐全的抢救设施和药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随时补充各种备用的急救药品。
对于进行超声检查的患者,特别是急危重及年老体弱的患者,检查前要详细询问病史,检查过程严格按照各项检查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并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
急危重患者应优先安排检查,并及时出具诊断报告。在检查过程中或等待时,若患者病情发生急危重变化,应立即停止检查,进行紧急处理抢救,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医生前来协助。
查对制度
二、超声科特定制度
超声科设备管理制度
超声科感染控制制度
超声科质量控制制度
超声科医学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超声科财务管理制度
超声科科研与学术交流制度
超声科人才培养与绩效考核制度
超声科信息化管理制度
超声科患者服务制度
超声科应急管理制度
超声科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科室中级职称以上在职工作人员,且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范围。
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科室自行组织申报,经过初审、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医疗质量管理科对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通过予以书面答复,并登记备案。
实施及跟踪考核:获得医院批准后方准予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超声科危急值报告制度
超声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登记。
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处联系。
凡超声科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没有其它可能的影响因素时,可将报告结果第一时间用电话告知临床科室并同时出具常规报告。